土地征收修路没用完的属于谁

仙居县律师网 2025-04-04
土地征收修路没用完的部分,仍属于原土地权利人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,被征收土地应给予合理补偿,未用完部分应依法处理,否则可能引发土地权益纠纷,影响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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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征收未用完归属原主人。操作如下:首先,确认土地征收后未使用的部分;其次,与原土地权利人协商补偿或调整方案;最后,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签订协议,确保双方权益。若协商不成,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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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,常见方式有要求补偿或土地调整。选择时,应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实际情况,综合考虑权益保障和实际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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