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输液死亡事件医生不负责

仙居县律师网 2025-04-03
在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导致患者输液死亡时,需考虑医院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诊疗义务和注意义务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这意味着,若医院在输液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、违反诊疗规范等情形,导致患者死亡,则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此,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失是确定其是否担责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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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医院存在过失导致患者输液死亡,患者家属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:1. 与医院协商,要求医院承认过失并赔偿;2. 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,请求介入调查;3.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,明确医院责任;4. 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。具体选择哪种方式,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家属意愿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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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医院输液死亡事件的责任界定需依据医院是否存在过失。若医院未尽到诊疗义务和注意义务,导致患者死亡,则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。责任大小还需考虑医院过失程度、患者自身病情等因素。若医院无过失,则无需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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